科技部、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于2006年12月31日发布《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,《办法》指出,科技部会同发改委和财政部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认定,负责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、制定相关制度与标准、编制《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说明》、组织开展产品认定工作并公布《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产品目录》)。
2007年4月,财政部颁布《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》、《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》和《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》,12月又颁布了《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》,这些规定主要对创新产品企业的政策支持做了具体说明。然而,由于《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》迟迟未出台,政府采购扶持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陷入了有办法,无目录的尴尬境地。
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申报认定工作受到各个行业的高度关注,《征求意见稿》的两处修改激起轩然大波。从行业内部来看,LED照明产业上游7成核心技术被跨国企业垄断;依照2009年的认定范围说明,电视依然难以申请自主创新产品认定;电梯企业参与申请要靠专家评审来最终确定;空调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相比而言境遇较好。但在自主创新产品认定中,四大行业都面临着与外资品牌竞赛的不利局面,因为外资品牌在核心技术掌握上更具主导力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