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 监测与控制
7.1 一般规定 7.1.1空调系统的监测与控制,包括参数检测、参数和动力设备状态显示、自动调节和控制、工况自动转换、设备联锁与自动保护等。设计时,应根据功能要求、系统的类型和设备运行时间,经技术比较确定其具体内容。 7.1.2在满足控制功能和指标的条件下,应简化自动控制系统的控制环节。 7.1.3采用自动控制的空调系统,应做到系统和管理设计合理,防止运行调节时各并联环路压力失调,其调节机构特性应符合要求。 7.1.4自动控制方式宜采用电动式。 7.1.5设置自动控制的空调系统,应具有手动控制功能。 7.2 检测与信号显示 7.2.l空调系统有代表性的参数,应在便于观察的地点设置检测仪表。 7.2.2对于空调系统的下列参数,必要时可设置检测仪表: 1.室内外温度; 2.送回风温度; 3.空气过滤器进出口的静压差; 4.水过滤器进出口的静压差。 7.2.3空调系统敏感元件和检测元件的装设地点,应符合下列要求: 1.室内空气温度:应装设在不受局部热源影响的、有代表性的、空气流通的地点; 2.风管内空气温度:应由所控系统的工艺要求确定安装位置,并应符合制造厂有关的安装规定; 3.水流、水压和水温检测元件:安装位置及与管路的连接应符合制造厂的有关规定,并应满足系统的要求。 7.2.4空调系统的通风机、水泵和电加热器等应设工作状态显示信号。 7.3 调节与控制 7.3.1空调系统的调节方式,应根据调节对象的特性参数、房间热湿负荷变化的特点以及控制参数的精度要求等进行选择。 7.3.2空调的集中控制系统应包括以下监控环节: 1.设备的启停控制及联锁控制; 2.设备的状态监视及故障保护; 3.参数的控制和测量; 4.执行器的控制; 5.其他。 设计时,应根据系统类型、使用功能要求等,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监控内容。 7.3.3空调系统的监控应包括温度、机组的防冻保护控制以及风机运行状态、过滤器状态等环节。设计时,应根据使用要求、系统类型等项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。 7.3.4当水冷式空气冷却器采用变水量控制时,宜由室内温度调节器通过高值或低值选择器进行优先控制,并对加热器进行分程控制;冷水系统宜采用两通阀及改变水泵转速。 7.3.5全年运行的空调系统。在满足室内参数和节能要求的情况下,宜采用变结构多工况控制系统。工况转换宜采用手动方式。 7.3.6位于冬季有冻结可能地区的新风或空调机组,应对水盘管加设防冻保护控制。 7.3.7空调及通风系统宜采用独立电源回路。 7.3.8空调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联锁,送风机应有延时关闭的功能,并应设无风断电保护。设置电加热器的金属风管应接地。 7.3.9自动调节间的选择,应符合下列要求: 1.水两通阀,宜采用等百分比特性的; 2.水三通阀,宜采用抛物线特性或线性特性的; 3.调节阀的进出口压差,应符合制造厂的有关规定,且应对调节阀的流通能力及孔径进行选择计算。